2013年市直四所普通高中学校推荐生招生录取条件
广东北江中学推荐生招生录取条件一、推荐生须品学兼优,身心健康,学习成绩年级名列前茅。二、所推荐学生综合素质所有考核项目均为“A”等。三、推荐生须一律参加初中升学考试,推荐生中考分数须达到我校市区录取正取线。四、所推荐学生必须是韶关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(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)。五、被推荐的学生须在学校进行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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